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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在全国率先全面应用标定地价
  • 2021年07月13日

  • 日前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标定地价及配套地价测算规则已形成最终成果,经市政府批准,已正式印发。至此,深圳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应用标定地价的城市。


    此次地价测算规则主要涵盖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统一地价管理体系,在地价标准上,建立了以标定地价为核心“一套市场地价标准”;在地价管理上,将新出让用地、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等涉及的各类地价测算规则,全部整合到《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中,实现了“一个测算规则”,强化了地价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为保持土地市场健康平稳,深圳通过对2017年和2018年所有已供应的1100多宗土地地价进行反复测算,基本确定了地价测算调节系数。

     

    同时,通过产业发展导向、产业项目类型等地价修正系数和产权条件限制,加大对鼓励类发展产业和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类发展产业适用市场地价0.5的修正系数,重点产业项目适用市场地价0.6或0.7的修正系数,同时符合上述两类的,可叠加使用地价修正系数,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


    地价测算规则中提出,对可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的地价分别按市场地价的30%和40%确定,调整后的地价水平比现行水平相应下降,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利用存量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同时,在扩大公用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等有偿使用范围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其地价成本。


    此外,地价测算规则鼓励土地集约利用。一方面,鼓励产业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对产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增加自用工业厂房的,不计收地价。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立体空间开发利用的支持,地下空间可分别适用0.1或0.3的地价修正系数。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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