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适房最大面积上限拟下调 由70㎡降至65㎡
- 2009年01月20日
- 北京的经适房面积上限拟下调,由目前的70㎡降为65㎡。前天,北京市规划委公布《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经济适用房面积范围设为35-65㎡。
这次新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户型、装修标准、房屋采光以及每间房屋的面积都给出了明确要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均可提供一居或两居共两种户型,其中廉租房面积为30-50㎡,经济适用房面积为35-65㎡,购房人入住时房屋应一次装修到位。
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卧室、起居室(客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并且,房屋能够实现功能空间的互用与分合。
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参考依据。《导则》在保障性住房选址、户型设计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2月10日前,任何单位、个人均可登录市规划委网站反馈建议或意见。
■导则内容
>>经适房
经适房客厅最小9㎡
小区每十户一到两个车位
征求意见稿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小套型的卧室可以和起居室合并。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位于公共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至1000米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机动车停车位可按十户一个停车位标准设置;位于其他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按十户两个停车位标准设置。若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可预留一定的停车用地。
具体要求:
总面积:一居室在35㎡到45㎡,二居室为45㎡到65㎡
卧室:双人9-12㎡单人6-8㎡
起居室(客厅):9-15㎡兼起居室的卧室:12-18㎡厨房:4-6㎡
卫生间:3-5㎡
>>租赁房
政策性租赁房准入标准明确
买不起经适房住不了廉租房家庭可住租赁房
征求意见稿首次对政策性租赁房准入标准作出明确解释:家庭收入高于廉租房标准又无力购买经适房的低收入家庭将可住进政策性租赁房。
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副市长陈刚,以及市建委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相继提出,今年北京将向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提供20万至30万平方米的政策性租赁房。但政策性租赁房和廉租房有何区别?收入达到什么标准才能申请?如何申请以及租房价格等问题都没正面回答。
此次,北京市规委公布的《导则》中明确指出,政策性租赁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一样也属于保障房。其含义是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政策性租赁房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还曾表示,政府也会考虑将回购商品房作为政策性租赁房。
>>廉租房
廉租房小区可不设业主车位
同时,廉租房小区可不设置固定机动车停车位,但可设置公共访客机动车停车位,停车位数量应按照不高于十户一个停车位标准设置。应结合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可与自行车停车位综合考虑。
此外,保障房小区的规划设计应按照5套/100套的比例安排无障碍住宅。廉租房套型面积要求为:一居室的建筑面积应在30至40㎡,两居室则为40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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