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否认率先征物业税传闻
- 2009年08月11日
-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近日,备受关注的物业税开征被写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有媒体就解读为“物业税在深圳首先开征”,不过,深圳市地税局对盛传的“物业税或将在深圳首先开征”传闻予以否定。
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深圳不会成为首个开征物业税的城市,但或许会成为全国多个(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一。该负责人强调,《安排表》中的有关规定实际上仍在等待中央审批过程中,“如果要实现财税体制改革,至少要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批才能实施”。不过该负责人表示,可以理解为深圳是首个把开征物业税提上官方日程的城市。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开征物业税尚有许多问题需理清:是从第一套房开始征,还是从第二套房开始征;是否先从商业地产或者豪宅开征,然后逐渐过渡到普通住宅等。 对于物业税征与不征,支持的市民认为,房价被炒房者炒得太高,开征物业税将会抑制炒房,一旦深圳开征物业税,会把空置住宅逼出来推向市场,将有效增加供给,抑制房价。反对开征物业税的市民认为,物业税是在国外土地私有化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国的土地是国有或者集体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相关费用在取得使用权的时候一次性付清。所谓的物业税不知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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