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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日报:多拳齐出控楼市 各地方政府纷响应!
  • 2010年10月11日
  • 国庆前夕,有关部委分别出台多项措施,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一些地方应声而动,上海发布调控细则,通过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居民家庭一户限定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等措施,抑制不合理需求。深圳、厦门等地也相继出台了调控新举措。楼市“二次调控”再出重拳,政策效应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中有所显露,一些开发商期盼的“银十”热销并没有出现。
      
      自今年4月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以来,房地产市场发生了积极变化,一些大城市房价快速上涨的趋势得到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开始降温。然而,进入8月份后,房地产市场有了一些新动向:超高价楼盘再现江湖,一些二、三线城市房价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部分城市楼市成交量明显反弹,有的城市甚至重现排队购房现象。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果断出手再推新政,表明了对房地产调控目标毫不动摇的决心,也有助于缓解百姓对房价大幅反弹的忧虑,打破支撑房地产投机炒作的非理性预期。
      
      新的调控政策,包括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各商业银行上调购房首付款比例,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国等多项内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比如,商业银行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停止发放贷款,这一政策原来只是在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实行,现在则扩大到了全国所有地区。这样就可以防止楼市“热钱”在大城市找不到“出路”之后,转而流向二、三线城市,利用金融杠杆炒高房价。一般来讲,如果一个家庭已经有了两套住房,还要购买更多的住房,那么出于自住的“刚需”可能性很小,更多的是用来投资炒房。对于这类不合理的需求,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小城市,银行都不应该给予贷款支持。没有了银行信贷的杠杆效应,炒房客只能用自有资金购房,炒房的力度就会大打折扣。
      
      总体上看,无论是提高首付款比例,还是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都意味着住房信贷的收紧。信贷作为金融杠杆,对社会购买力具有巨大的撬动作用,在满足百姓自住需求的情况下适度收紧住房信贷,对全面控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高和过快上涨意义重大。
      
      对手中持有多套住房的炒家来说,开征房产税是最具威慑力的“重磅炸弹”。新政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国,这不仅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征收房产税增加了住房持有成本,也有利于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
      
      在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的同时,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是保持房地产价格合理和稳定的关键,也是解决广大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关键。在这方面,政府应当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形成合理的住房供给结构,引导市场增加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供给,来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让发展成果更广泛地惠及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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