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出台 公积金最多可贷80万
- 2012年07月17日
- 16日,记者从深圳新闻网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已于上午面向媒体公布。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为50万元,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为80万元。且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上述可贷额度计算的基础上可以提高10%,但不能突破50万或80万的限额,同时不能超出其月还贷能力等等。
全文 7月16日上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贷款规定》)面向媒体公布,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7月30日征求公众意见。 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根据《贷款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均为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同时贷款额不高于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职工个人申请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与配偶或者父母一并申请,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购买本市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住宅类)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万中沛透露,自《贷款规定》实施起,公积金中心第一年可提供的贷款资金量在100亿元左右。 以80万房贷20年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节省利息22万多元。 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年利率4.00% 据万中沛介绍,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月还款额度不超过缴存基数的50% 根据《贷款规定》,每月还款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不得超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50%,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还贷人年龄不超过70岁。 另据《贷款规定》,若申请人的父母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为共同还款人。 三年未曾提取公积金可多贷10%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上述可贷额度计算的基础上可以提高10%,但不能突破50万或80万的限额,同时不能超出其月还贷能力。 购买二手房需进行价值评估 据《贷款规定》,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保障性住房不需进行价值评估 据万中沛介绍,二手房需价值评估是参照深圳市商业银行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流程。由市场上认定的评估公司来进行,评估费用参照市场价格,一般在几百元左右。 第二套房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名下无房产即可按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只要申请人名下无房产,即可按照首套房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房者可申请组合贷款 据《贷款规定》,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可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的形式向职工发放。 据了解,公积金中心将在受理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但是,职工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需要考虑各家委贷银行的商业贷款审批时限。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一年内另拟方案 据《贷款规定》,本市范围内的商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在《贷款规定》实施起一年内另拟实施方案。 据万中沛介绍,深圳市上一年公积金归集量在200亿左右,其中市民已提取五六十亿元。在起草《贷款规定》过程中,相关部门已对公积金贷款群体做出细分,将准备购买第一、二套房的家庭作为一期人群,将已购买商品房、存在按揭贷款的家庭作为二期人群。为了准备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方案实施,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为二期人群的需求留出一部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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