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出让体现四大原则 规划获通过
- 2013年07月02日
- 6月25日,前海管理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本网当天发稿《前海今日挂牌出让三宗土地均为商业办公用地》)后,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今天下午,前海管理局专门召开媒体见面会,就公告内容和土地出让的具体政策、措施做出进一步的解读和说明。
土地出让体现四大原则和目标 前海管理局副局长蔺宏在会上表示,本次土地出让有四个原则和目标,即市场化的导向、扶持产业发展、落实产业规划、深化港深合作。 公告中针对竞买人的资格条件设定,蔺宏解释说,限定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充分体现出土地出让工作的公开透明,也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而公告限定竞买人的规模和开发经验,则是要求竞买人具有一定的实力和能力,从而保证前海高品质的建设开发要求。 蔺宏表示,为防止今后前海房地产恶性炒作并影响前海的产业政策,前海土地竞买人须拿出30%的公共用房无偿返还政府,政府可以以此平抑和调节办公用房的房价。同时,提取出让金的15%到20%作为产业发展的奖励基金,补贴给入驻前海并实现了产业发展目标的企业。 蔺宏强调,在前海开发建设的起步阶段,为保证高品质的建设要求,有两家香港公司参与了前海的单元规划,有两家跨国公司的香港总部参与了工程咨询和专项的规划设计工作。下一步土地出让时,前海还将争取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力争将前海建成公众期盼的国际一流区域。 首批出让土地对竞买者不定向选择 针对首批土地出让的竞买申请人是否“定向”选择的问题,前海管理局规划建设处处长胡灿表示,首批土地出让一定是坚持市场化导向,并无“定向”选择和其他选择“倾向性”。 据了解,此前出台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要点(2013~2015年)》中,土地出让实行弹性年期制度的创新举措引人关注,堪称土改创新亮点之一。然而,此次首批出让地块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与一般商业用地使用年限无异。对此,前海管理局副局长蔺宏解读说,土地弹性年期制度是为资金上存在困难的中小企业而设定。但是,目前从首批土地出让对象来看,主要是大型企业、开发商和上市公司。这类大型公司并没有资金障碍,故不存在20年期的用地需求。 对于外界普遍猜测的前海首批土地出让,在竞买者选择上是否存在“倾向性”?除竞买价格之外,是否会考虑竞买者是香港公司还是本土公司?是地产企业还是金融机构?对此,胡灿表示,在遵循市场原则的前提下,竞买者只要符合申请门槛,能否“中标”仅以价格为准,并无其他选择性“偏向”。 年内出让80万平方米土地 公告中挂牌出让的三宗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6.84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27万平方米,位于靠近深圳宝安区的桂湾片区。据胡灿介绍,桂湾片区被规划为商务中心区,重点发展金融、贸易、会计等现代服务业,800米长、众多金融机构聚集的“金融峡谷”就位于此片区。 据胡灿介绍,前海土地将探索“成片开发,定制开发”的模式,实现“整体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按照计划,前海年内要启动建筑工程面积400万平方米,计划供应80万平方米的土地。“此次出让的仅是首批土地,年内将会分批次进行更多土地的出让。” 《综合规划》已获市政府审议通过 据记者了解,前海目前已初步建立以综合规划为主干,专项规划及研究、单元详细规划为实施的结构科学、层次完善、实施性强的规划体系,可有效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单元开发、土地出让等。《综合规划》是指导前海开发建设的纲领性规划,确定了前海的总体空间结构和“水城”的核心理念,以产城融合的发展模式,致力于将前海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化滨海城市经济中心。 《综合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定位、产业导向、规划结构、活力水城、单元开发、公共设施、综合交通、市政工程、开放空间、地下空间、低碳技术、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土地整备建设时序、实施建议等方面。 规划主要体现五个特点:滨水个性之城、产城融合之城、紧凑集约之城、高效便捷之城、生态智慧之城。 《综合规划》市政府已审议通过,近期将批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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