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部委会战公屋 保障性住房将成主角
- 2007年08月21日
- 香港的公屋计划曾经重创香港楼市,而一项中国内地版的“公屋计划”也正试图从根本上抑制内地楼市的“高烧”。
8月17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建设部眼下正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以来规格最高的“全国住宅工作会议”,即筹建住房保障司。以此为信号,一场包括建设部、央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民政部、国税总局等参与的住房保障“会战”即将展开。
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胎动
“以后会有一个专门机构来管理全国保障性住房工作。”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建设部正在筹建住房保障司——建设部已经向中编办提交了相关人员编制的申请,目前看把握较大。
按照现行的管理架构,全国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一直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司(即房地产司)主管,设一名分管副司长,具体工作由住房保障处完成,编制工作人员不超过7人。显然,这样的人员配备已经无法满足保障性住房领域的管理工作需要。因为自2006年开始,国务院开始要求各地方逐一上报住宅发展规划,仅处理这其中涉及保障性住房的备案材料,就已捉襟见肘,至于其他工作,更是受制于人力。
记者了解到,住房保障司设立之后,将担负管理地方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备案以及检查落实情况等职能,同时,属性一直存在争议的“两限房”也可能被归置住房保障司进行管理,此前,建设部刚刚明确“两限房”属于住房保障体系。
“除了落实既有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之外,两限房恐怕要是这个司的另一个工作重点。”上述消息人士表示。他透露,在两限房被定性为保障性住房之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且很可能带有部分强制性要求,即要求人口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城市,必须开建限价商品房,用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总量以及在市场中所占的比例。
目前,真正成规模推广两限房的大型城市仅有北京、广州两地。截止到2007年2月,广州的总量已经达到11000套。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提供了一组数字:按规划,限价商品房用在五年内要占总量43%,经济适用房占17%,剩下的40%则由开发商自由定价。也就是说,限制房价的中小户型、再加上经济适用房,由政府直接控制的房源将达到供应总量的60%,倘若如是模式被强制推广至全国,保障性住房的增量可想而知。
一位接近政府的专家向记者表示,目前正在编制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执行方案中,政府倾向于以此解决中等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对于两限房的开发量,初期可能不做具体要求,但要求加大供给力度,不能是面子工程。”消息人士透露。他同时表示,加大限价房供应力度,是权衡政府、公众与市场三方利益的最佳方案,“两限房用地是有偿出让的,同时政府又可以限价,这样,在地方财政压力不大的情况下,又能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一举两得。”他表示。
会战“公屋”
在目前政府的规划中,两限商品房将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一起逐步构建起一个供应总量较大的住房保障体系,而完善这一体系,显然仅依靠建设部,将是独木难支。记者目前掌握的情况表明,央行、财政部等部门随后将在国务院的安排下,逐步介入内地“公屋”的庞大计划当中。
今年3月,建设部副部长仇宝兴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虽然中央明确了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固定比例资金,建设廉租房,但大量中西部地区由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希望中央财政给予转移支付。“目前,这个问题已经基本落实。”消息人士透露。 在廉租房建设资金保障方面,除了对中西部落后城市“特事特办”之外,还将有“普适性”原则。目前,按照国务院要求,建设部已经会同央行制定“廉租房建设金融支持办法”,在10月份此办法敲定后,地方财政和银行贷款将按照适当比例,共同负担廉租房建设所需资金,而国税总局也在抓紧制定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销售、租赁环节的税收减免政策。
“这样就可以用本来比较紧张的财政投入,撬动更多的廉租房建设,实现应保尽保。”建设部一位内部人士表示。此前,完全依靠地方财政收入的廉租房,一直受制于财政资金的紧张,而无法大规模开建。
与此同时,民政部也会同建设部正在紧张编制《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消息人士透露:“主要是结合当地人均收入、低保线等,划定合理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限价商品房的购买人群标准,以此解决目前存在的违规购买以及界定标准不合理问题,同时民政部系统也将起到监督保障性住房销售、租赁等方面的责任。”
改变市场预期
记者了解到,上述一系列的“会战”措施,将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住宅工作会议”上定案,全部完成则在10月前后,届时,住房保障立法工作也将进入实际阶段。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一位专家表示,一方面,此举对于解决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将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另一方面,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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