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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港签署"1+6"合作协议 达成5项共识
  • 2007年12月20日
  • 这是深港合作历史上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昨天下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与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香港会展中心共同主持召开深港合作会议,就全面加强深港合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双方一致认为,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挑战,深港应建立起更紧密合作关系,实现共同繁荣,构建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经济体系。会后,两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签署了“1+6”合作协议,联手将深港合作推进到一个新的纪元。

      五项共识标志合作达到新高度


      在近两个小时的正式会谈中,深港双方对近年来两地的良好合作进行了回顾和充分肯定,就深港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并就双方都关心的一些重大问题作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就近期开展的合作项目形成了一致意见。


      会谈中,双方主要达成了五项共识:一是深港建立更紧密合作关系,推动两地未来持续发展,符合两地的共同利益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方向;二是近期双方将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两地城市规划合作和衔接,推动双方在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空间布局、生态建设等重大事项上的协调发展。加大口岸及跨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广深港客运专线、河套地区开发、深港机场铁路接驳及莲塘/香园围口岸等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或相关研究,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两地要素资源更便利流动。


      三是双方将本着“互助、互补、互动”的原则,推进深港金融深度合作,支持香港巩固和发展其作为中国的世界级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支持深圳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进一步发展总部经济,打造总部运营中心;加强两地港口及机场的合作与协调,打造现代物流中心;共同推进两地高端服务业的发展,打造高端服务中心;落实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打造创新产业中心。四是积极推进两地在经贸投资、环境保护、文化、教育、体育、食品安全、公营医疗以及公务员交流等各领域的合作,探索实施协调的经济、社会、人口、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政策,以充分发挥两地互补性竞争优势,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五是为实现深港建立更紧密合作关系的共同目标,双方将建立深港协商定期会议制度和政府高层定期会晤机制,督促有关合作项目的落实,并提出新的合作项目。
    “1+6”协议谱写合作新篇章


      会谈后,在许宗衡、唐英年等的共同见证下,深港两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签署了“1+6”合作协议。


      所谓“1”,就是香港特区政府与深圳市政府签署的《关于近期开展重要基础设施合作项目协议书》。根据协议,深港双方同意成立“港深机场合作联合专责小组”及“港深边界区发展联合专责小组”。“港深机场合作联合专责小组”的目标是推动香港国际机场与深圳机场更紧密合作,共同研究深港两地机场之间铁路接驳的可行性以及其他合作项目,实现两大机场功能上的互补。深港双方要求小组尽快开展工作,订下具体工作计划,早日实现深港机场协同效应,提高两地的竞争力。“港深边界区发展联合专责小组”将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探讨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莲塘/香园围口岸等项目,以及督导其他跨界事宜的研究和规划工作。双方并同意,尽快在“港深边界区发展联合专责小组”的机制下,共同研究最适合河套区的发展方案。此外,“深港兴建莲塘/香园围口岸前期规划研究”已进入最后阶段,港方就口岸土地规划及连接路的研究,预期在明年第一季度完成。


      特区政府会慎重考虑有关研究结果,然后详细讨论相关的具体工作。


      另外六个协议包括:《加强深港环保合作协议》、《深港加强城市规划合作协议》、《深港加强和促进服务贸易合作备忘录》、《双方旅游合作协议》、《深港创新圈互动基地合作备忘录》、《医疗护理交流合作安排》等。这些协议的签署,为加强双方优势互补,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深港合作,奠下重要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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