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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年底启动 深圳人可望用组合房贷圆房梦
  • 2010年06月28日
  • 与养老、医疗等社保账户管理方式不同,住房公积金最后将悉数进入个人账户,因此是每个人拥有的实实在在的“私房钱”。记者近日走访下月初将挂牌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深圳市民今后不仅可以通过“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圆住房梦,而且可以在广州、珠海、惠州、东莞等珠三角8城市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不论是退休,还是离开深圳,都可以一次性地将公积金提取带走。
      
      据了解,去年5月正式对外公布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今后,深圳市所有户籍在职人员都将享有住房公积金。具体的缴交登记时间计划于今年年底开始。
      
      办理业务上网搞掂
      
      住房公积金是未来市民身边一笔可观的“养老金”,如何管好用好这笔资金,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据了解,作为具体归集、缴存、提取和使用公积金的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深圳模式”,自主研发出一套信息系统,专户银行将负责中心公积金存款专户资金记账,并使用中心系统办理公积金业务。
      
      网上办理将是未来深圳住房公积金的一大特点,今后市民可以通过一个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网站便捷办理与公积金相关的所有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将全部采取网上申请、系统审核的方式进行,利用后台预审机制、客服中心、短信平台等多样化公众服务手段提高办理效率。
      
      同时,中心还将在市劳动保障、国土、工商、公安等部门现有较为完备的数据资源基础上,通过数据实时传输实现对单位及个人提交的重要数据信息如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社保号、购租住房信息等的比对审核以防止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此外,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缴存,“深圳模式”突出了单位专办员注册登记的环节设计,今后将要求深圳各单位设立一个专员负责把缴存单位及职工账户信息录入、并进行数据核对等工作。通过专员的注册登记提高单位及其员工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意识。
      
      异地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目前对深圳各项经济指数的初步估算,深圳住房公积金在正式运作后5年内预计将达到700亿元的规模。为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有效管理和使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中标的归集银行对资金管理制定了一个周密科学的计划,通过定期存款的金额和周期、国债投入、未来提取资金准备、贷款划拨等,实现资金有效管理。
      
      据了解,今后将探索制定我市住房公积金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申请等相衔接的保障性政策,并将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倾斜,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向购买保障性住房、首套普通商品房的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优先发放;同时,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向保障性住房项目专项贷款试点工作。
      
      2009年5月1日起,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珠三角8市住房公积金可异地通贷,市民凭缴存公积金城市的证明,到购房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按照购房当地的标准。据透露,今后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珠三角其余8市也将正式“接轨”。
      
      此外,此次深圳启动的住房公积金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用途广、易提取。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情形下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论是退休,还是离开深圳,都可以一次性的将公积金提取带走。
      
      公积金购房享受低息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很多人圆住房梦的长期住房储备金,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深圳长达17年住房公积金不能贷款的历史将终结。今后,在深圳购买普通住房可以采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最主要的特点是低息贷款,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特别是在国家七折优惠利率取消后,两者之间所还的利息差距更大。按照目前利率水平,个人住房商业贷款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5.94%,公积金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87%,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了2个多百分点。据测算,一笔50万元、期限为30年的贷款,采取不同的还款方式,利息支出相差12万元之多。
      
      如今,很多已经拥有住房的市民希望二次改善性置业,而他们所看中的房款往往是公积金贷款无法足额支付的,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即采用“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
      
      个人住房
      
      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发放的个人贷款,是指银行代理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具有个人产权的居住用房的贷款。
      
      一般来说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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