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保障房建设超额2.9万套 十二五新增24万套
- 2010年12月17日
- 据市住建局昨天介绍,“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共计16.9万套,分布在151个项目,建筑面积约1267万平方米,超出“十一五”规划安排建设14万套目标2.9万套。
“十一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逐步扩大,住房保障方式不断创新,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码。“十一五”期间,我市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14万套,建筑面积770万平方米;实际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16.9万套,总建筑面积1267万平方米。这五年计划安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数量,相当于我市过去30年已建成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总量的65%。 2010年末,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4.09亿平方米,约810万套。其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02亿平方米,约110万套。全市保障性住房已建成总套数约27万套(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投资建设7.8万套、区级财政安排投资建设2.6万套、单位房改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16.6万套),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3%,占全市商品住房总套数的25%。 2007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逐步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涵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体系。2010年,以《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构建以夹心层和人才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和建设局了解到: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即将“出炉”,接受广大市民的“评头品足”。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市计划新增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规划期末,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与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比率由25%提高到30%。 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二五”时期是住房保障建设全面推进,实现“住有所居”的关键时期;是住房保障思路大胆创新,破解我市人才流失、产业迁移、经济发展瓶颈的攻坚时期;是优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模式,建立绿色生态保障环境和引领低碳生活模式的重要时期,通过住房保障工作先行先试,创新保障性住房土地、资金、建设、管理等政策,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创建人才宜聚、住房宜居的城市环境。 为此,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在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特别要把保障重点转移到经济社会所需人才上来。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制度,按照不低于全市居住用地储备地块总面积40%的比例,优先单独列出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指标,明确具体地块和空间布局,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管理,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提前五年滚动供应;充分利用存量土地,通过城市更新配建、企业利用自有用地、拆迁统建上楼等方式,创新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通过地铁及交通场站上盖等方式,创新用地供应模式。 在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方面,我市将优先选用周边配套较成熟、公共交通较便捷的已开发地区,与城市发展总体布局相衔接,综合考虑全市近期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和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地铁车辆段上盖保障性住房和公交场站综合开发等合作建设模式,配合地铁二期工程、地铁三期工程、“七横十三纵”干线路网建设,以及公交线网开设和调整的空间布局情况,重点将保障性住房安排在宝安中心城与前海地段等全市近期重点发展地区,重点产业园区和轨道交通沿线等交通生活便利地区。 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则尽可能安排在各类已建成及正在规划的产业园区周边,形成产业集聚、人才荟萃、生活便利、功能完善的城市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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