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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建安居房售价不超市价70% 面积不超90平米
  • 2011年04月29日
  •  定价不超市价七成,大多数人可以申请的安居房被寄托了解决深圳高房价问题的希望。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其中规定安居房定价上限为市场价七成,而且新建安居型商品房户型主要按照两居室户型设计。《办法》6月1日起施行。
      
      安居型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办法》规定,安居型商品房总量上配建不低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30%,其中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
      
      今年,计划新增安排筹建保障性住房6.2万套,其中安居型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4.1万套。
      
      与之前经适房不同,安居房准入条件较低,核心条件为申请者深圳户籍、医保累计缴费五年以上、无房等,且无财产数额方面的限制。
      
      除准入条件外,市民最关注的无疑是安居房的价格。《办法》规定,除“定地价、竞房价”方式外,安居房最高售价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市规划国土部门综合考虑开发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和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评估地价、基准地价等因素,按不超过其市场评估价70%的标准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单套住房具体售价可以在不超过最高售价的基础上,由安居房建设单位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参照经适房有关规定确定,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新建安居型商品房户型主要按照两居室户型设计,适度安排一定数量一居室、三居室户型,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90平方米。
      
      新建安居房
      
      ●申请条件:申请者为深圳户籍、医保累计缴费五年以上、无房等,无家庭财产数额限制
      
      ●房价:不超过其市场评估价70%的标准拟定,单套住房具体售价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参照经适房有关规定确定
      
      ●户型:主要是两居室,适度安排一定数量一居室、三居室,建筑面积不超9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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