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6·25”,今天是第14个土地日。今年的主题是“树立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国务院提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这是新形势下国土部门的新任务。这一新任务,对于国土部门来说,既是搞好土地管理的新机遇,也是面临的大挑战。在此背景下,为了探索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新政策和新途径,由市国土和房产管理局主办的土地政策与宏观调控研讨会昨日在深圳召开,深圳和全国知名土地管理和房地产专家、学者、官员参加了会议并作了精彩发言。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要研究长效机制
圈地数字触目惊心
中央提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主要是基于对去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中央认为,成绩是主要的,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问题集中反映在土地上,比如说重复建设问题、大量圈占土地办开发区的问题,这些情况有些数字是触目惊心的。据统计,全国开发区上报的,以各种名目成立的共有7000多个,规划的土地面积为4万多平方公里,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我们全国现有的660多个城市加上县城、建制镇加在一起才3.15万平方公里。
对土地资源的粗放利用、浪费、破坏带来的后果,我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粮食安全问题。6年以来,减少了1亿亩;粮食播种面积逐年减少;粮食产量逐年减少。我们的粮食安全实际上已经遇到困难。沿海有几个省,本来粮食历年都是丰衣足食的,现在向外面调粮,无粮可调。
二是社会稳定问题。圈占的大部分是农民的土地,我们又没有很好地解决农民的出路问题,失地、少地的农民越来越多,由于他们的生计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必然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是金融安全问题,如刚才讲的开发区的规划土地面积为4万多平方公里,按10%的规划面积计,必然要搞基础设施建设,每平方公里大约要投入1.5亿,10%就是4000多平方公里,共要投入六千亿元,但真正能有效益的开发区有多少?但从检查来看,大多数效益都不好,这意味着六千亿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埋在地里没有回报,就有可能出现有的地方已经钱打水漂了。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银行贷款、企业拆借的、财政投入的。这些钱没有了,如海南省房地产泡沫至今还有几百亿收不回,教训是惨痛的。
显然,用土地来调整宏观经济,主要是要规范市场、规范运作来实现,达到经济的健康运作。我们这一次的治理整顿、土地调控不是行政手段,是法律措施。
为什么这么说?过去我们在用地问题上在发展过程中有很多是违法违规造成的,并不是我们没有法律的规定,这次通过治理整顿是要把它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纠正。
清理整顿初见成效
那么,宏观调控措施有哪些呢?从去年以来,我们发了许多文件,一个就是清理整顿开发区文件,一个是关于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推行招标拍卖文件。从今年一季度的分析来看,目前采取的措施已开始奏效。从正进行的二季度的分析观察,从土地供应来讲,有两个特征,一是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量有大幅减少趋势,存量供应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量之比大幅增加,说明控制占用农地的措施作用是发挥出来了,这些措施在短时期内会起到明显作用。
但光有这些措施还不够,要研究解决长效机制,我体会主要从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利益机制。现在造成土地资源大量浪费、粗放利用与利益机制不健全关系很密切,特别是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早先取得的土地,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价值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现在,企业都争着拿地。拿地的时候,虽然付出了较高的成本,但以后就没有负担了,这跟国际上完全市场经济国家有不动产就要纳税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主张所有的建设用地不论是使用者还是企业还是政府都应纳税。
二是要鼓励农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国家必须统筹考虑解决好城市发展和农民利益关系。
第三是在法律上,首先要解决相关法律不配套不衔接的问题。其次,要明确土地的产权关系,包括集体土地,如果在权利的界定上进一步明确,对乱占乱用土地有很大的约束。
同时,应通过立法确定各级政府在土地问题上的职能是什么,我认为应取消项目用地的审批,同时也要规定地方市县政府统一审批程序,不能各搞各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刘维新
从土地制度创新着手
本次土地热、房地产热,与上次有很大不同。1992年~1993年主要是由房地产热引起的,本次过热不仅是房地产发展问题,也包括其他产业。我们要探讨一下,我国三次进行土地政策调整,一次比一次严厉,为什么还制止不住,占地反而一次比一次多,造成4000万农民失地,这就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我认为,现在的根本问题是产权机制和财政税收问题,必须从实施新政策和土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