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形建筑市场在规范中壮大 年交易额超360亿元中标价平均比标底低了近两成
我市有形建筑市场正逐渐在规范中壮大。一方面交易规模逐年扩大,年交易额超360多亿元;另一方面,中标价相对标底平均低了近两成,节省了大批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
最新统计数据表明,我市有形建筑市场正呈现“一高一低”的特点。“一高”指交易规模越做越大。仅2003年,进场交易的施工项目就达1875项,涉及工程造价363亿元,其中施工招标项目797项,中标价156亿元。今年前7个月,进场交易的施工项目1038项,涉及工程造价198亿元,其中施工招标项目430项,中标价83亿元。与此同时,在新条例实施后实行低价中标后,2002年中标价相对标底平均低13.6%,2003年平均低16.9%,今年上半年平均低17.1%,保障了建设工程“价廉又物美”。
据了解,近3年来,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经历了两次重大的制度创新。第一次是2001年12月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该条例确定了有形建筑市场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工程招投标实行标底公开和低价中标原则,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第二次是今年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主要是针对近年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而制定的,并对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投标行为进行规范。
市建设局负责人昨天表示,通过以上措施,目前我市有形建筑市场发展态势较好,相对完整的法规规章制度已基本形成,低价中标的改革进程平稳推进,评标专家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招标人、中标人、投标人行为逐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