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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资产证券化试点 深圳有望品尝“头啖汤”
  • 2004年09月09日
  •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日公布实施以来,在深圳银行界引起关注。银行专业人士分析认为,《指引》带来最大的影响是使“千姿百态”的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趋于规范化、统一化,并由此奠定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实施的基础。

      “《指引》将会积极推进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的进程。”接受采访的专业人士纷纷提到了这一点。事实上,由于住房按揭贷款一向是银行质量最好的一块资产业务,因此它也成为我国资产证券化最可能率先试点的一项业务。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建行等银行都向国务院提交了开办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的申请。

      据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消息,该行开展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的申请报告已上交有关主管部门,一旦审批通过,该行将会把深圳作为开办此业务的试点城市,深圳因此有望成为国内第一个开办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的城市。

      前不久,在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的“政府与银行座谈会”上,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有关负责人曾经提出了“目前各家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申请、风险评估等方面不统一”的问题,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采取措施,统一各家商业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行为。而9月2日银监会公布并实施的《指引》对此就有了明确的规定。《指引》中提到,今后商业银行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时,需统一“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将风险审核信息以“风险评估书”的形式记录在案。深圳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部门负责人用“及时雨”来形容《指引》对深圳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推动,他认为,格式的统一为住房资产证券化的开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关报道

      《指引》实施难点:“收入证明”难证明

      提起《指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银行专业人士把焦点集中在“收入证明”上。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一位专业人士认为,《指引》中提到“个人房贷月供不能超过收入的一半”,而收入怎样核定目前确实是一个难题。

      据了解,目前银行大多采用收入证明的方式来证明借款人的收入情况,而这种收入证明也仅是一种“表面”的东西,有单位或没有单位的借款人都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这种证明。银行认可的仅是一个公章而已,收入水平的真实依据却无据可查,银行在执行“个人房贷月供不能超过收入的一半”时会有一定的难度。他们建议政府部门,应该采取相关的配套措施,通过完善税收的方式,借鉴国外的做法,以税单来确定每个人的实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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