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圳最黑的黑楼兴华苑A栋业主打赢官司!
- 2004年12月29日
- 经过长达近7个月的顽强维权,兴华苑小区A栋的36户业主终于打赢了官司。昨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了审判结果:因为兴华苑小区A栋属于违法建筑,当初业主和兴华地产有限公司签定的《集资兴建住宅楼合同》为无效合同,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应返还36位业主的集资款共计2279万多元。
1994年5月20日,被告兴华地产有限公司与原告36位业主签订《集资兴建住宅楼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兴华苑A栋46套住宅房。直至2003年,该小区发生火灾时,有业主才从消防部门及档案馆了解到,该小区根本没有报建手续,甚至在规划图上的标注也是空地。之后,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协商,要求予以退房,但均被拒绝。
愤怒的36名业主联名将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集资兴建住宅楼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原告应退还涉讼房屋给被告;被告应退还集资款给原告,造成本案的纠纷,主要过错在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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