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4日下午,阴,深圳市福田区景龙、景鹏小区,小区的东侧业委会办公室,正在进行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唱票。然而,此时小区另外一拨的选举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个小区业委会的换届选举竟然出现了两种不同的选票,两拨不同的竞选人马在“各自为政”地组织自己的选举,他们互相标榜自己的合法性。面对如此尴尬局面,业主们担忧不已。
奇怪:一个选举两种选票
景龙、景鹏小区位于福田区新洲路西侧,两栋大厦分别于1997年和1998年入伙,由7栋高层楼宇构成,总共1600户。2000年8月,小区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并选出了9名委员。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2003年8月,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
2004年12月1日,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2004年12月10日左右,业委会开始陆续在小区发放盖有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选票。正在选举工作如火如荼开展的时候,小区出现了另外一幕。2004年12月18日,业主委员会中4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却以联合签名的方式,发出了一份公告,称第一届业委会在未召开全体业委会委员会议的情况下,擅自以业委会名义组织个别业主召开所谓的业主代表大会进行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他们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由该会组织投票表决产生新一届业委会。随后,他们在小区也发放了选票。
“我们也不知道到底听谁的好,‘两个’小区业委会,两种选票,但是里面的内容却是大相径庭,而且两个公告一个有公章,一个只有签名,两种选票,只有一种有公章,但是他们都自称自己才是合法的。到底哪张是真正具有效力的选票,我们都被搞懵了。”业主梁先生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疑惑,而与梁先生一样感到困惑的的业主,小区里面还有不少。
质疑:候选人与物业公司有染?
事情要追溯到前年。早在2003年2月,小区就已经开始商讨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了选举方案,并在4月正式启动。按照每10户推荐和自荐的原则,共有30名业主被推选为候选人。
“后来福田区建设局认为我们的候选人太多,不利于实际选举,要求我们分两次选举,选出14名业主代表然后加上住宅局的一名代表,组成15名候选人。但是后来我们经过调查发现,选出的15名候选人中,一些候选人的身份有质疑的地方。比如有人在小区的公共场所搭建了违章建筑,搞起了洗车场。有人与物业公司有合作经营项目,存在利益关系,不宜参选业委会。此外,还有候选人的选票出现重复签名。针对这种情况,业委会经过调查后,于2004年10月27日给福田区建设局递交了书面报告,详细阐述了情况,并且希望能够得到区建设局的指导和协助。但是我们没想到,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我们居然在等待了一年多还没有得到回复。”第一届业委会执行秘书余小姐向记者介绍了详细的情况。
矛盾:公开选聘管家成导火线
2004年4月和8月发生的小区住户被盗引发了新一轮的争议。
“2004年4月,发生了一天两家被盗和一户一周被盗两次的案件。8月,更是发生了4户连续被盗的情况。由此而引发了小区住户的强烈不满。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产生了质疑,加上小区平常的管理并不是太好,卫生状况也比较糟糕,小区的首层不少被改做商铺出租经营,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等,于是产生了公开选聘物业公司的想法。”余小姐称。2004年8月13日至19日,业委会分别召开了各栋业主代表的会议,大家统一了公开招标选聘物业公司的意见。
2004年10月12日,经过书面表决,7名委员中4名委员赞成同意召开大会让业主自主选择。2004年10月30日,小区开始有业主进行书面表决,决定到底是公开招投标选聘新管家还是继续由原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经过清点,小区有1300多户参加书面表决,78.8%的住户表决同意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业委会经过审核,在11月15日公布了住户的表决结果,当时大家都很兴奋,因为毕竟大家的意见都能统一起来。”余小姐称。
正当小区业委会正在如火如荼地筹备公开招投标选聘新管家的时候,福田区建设局物业科介入了事件。
2004年10月25日,福田区建设局给景龙、景鹏小区业委会发出了第一道函,称该业委会是2000年8月成立的,到2003年8月已届满三年。现收到小区部分业主要求换届选举第二届业委会的报告,要求第一届业委会进行组织换届选举,待换届选举完成后,再就小区的重大事项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高调:福田区建设局介入选举
“我们就选举中候选人的质疑问题,从2003年10月27日就给福田区建设局发出了书面报告,但是一年了我们多次催促答复,就是没有回音,但是当我们要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的时候,他们却跳了出来,而且一连下发了三道‘金牌令’,让我们停止招投标工作。”余小姐介绍。收到福田区建设局的函件后,景龙、景鹏小区业委会马上作出了反应,并在200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