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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城市化改造年内完成 转地补偿累计162.5亿
  • 2005年07月20日
  •    深圳城市化改造工作转地补偿将累计达到162.5亿元,为确保今年完成全部转地工作,市政府计划动用历年财政结余,以减少融资利息支出。从今天开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将审议这项议案。

      在昨天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动用历年财政结余报告的议案》。议案显示,根据市政府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地工作实施方案》,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地工作要在今年内一次完成,城市化转地资金市区按六四比例出资。按目前工作进展,7月份将开始集中支付转地补偿资金。目前,城市化转地总补偿费约162.5亿元,今年市、区两级政府一次性补偿的财力为58亿元,其中市本级40亿元。这40亿元中,包括市本级历年财政预算内结余26亿元。

        人大常委会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初审意见认为,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地工作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为确保转地工作在今年内完成,降低转地的融资成本,减少利息支出,动用历年财政结余用于支付补偿金是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人大常委会将在本周五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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