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内外一体化如何落到实处?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特意强调关外六大重点区域市政设施可以“按照达到甚至适度高于特区内现有水平的标准”进行建设。
五年内缩小市政设施差距
《若干意见》的出台,是市委市政府“特区内外一体化”思路的具体体现。文件表示,2007年是我市城市化三年过渡期最后一年,随着城市化过渡期的结束,政府将全面接管城市化区域的市政设施。这份文件主要是对现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城市化三年过渡期后社区市政设施(原各村委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的市政公共设施)的移交、接收、管理、维护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这份文件提出,我市将力争用五年时间逐步缩小特区内外市政设施差距。
10月底前完成市政设施移交
记者注意到,对于接管工作,文件规定,原村委会和股份合作公司投资建设的市政设施,要移交给街道办管理、改造、维修、养护。对于原村委会经批准的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内和村民居住区内的道路设施和附属设施,可通过与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协议的方式移交由政府。
市城管局解释说,具体移交范围和对象包括:市政道路(包括附属于道路上的路灯、绿化)、桥梁、市政公园、社区公园、市政广场、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移交;市政道路上的道路标线、交通标识牌、交通护栏、防爬网、防撞墙等静态交通设施和交通信号灯、显示器、电子眼等动态交通指挥监控设施,向交警部门移交;公交候车亭、站牌、出租车候客点等设施,向交通部门移交;排水设施向水务部门移交。
按计划,2008年10月底前,完成移交手续。
关外六区域将成“样板”
《若干意见》提出,加大重点区域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力度。把光明、龙华、大运、坪山四大新城以及宝安中心区、龙岗中心区作为六大重点区域,按照达到甚至适度高于特区内现有水平的标准,加大力度,把六大重点区域建设成为体现缩小特区内外差距、实现特区内外均衡发展、带动其他区域全面发展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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