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督查各地房地产调控结果 将会酌情公布
- 2011年04月12日
- 国务院房地产调控专项督查小组近日陆续出发,前往16个省市。
据了解,督查组将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进行全面督查。重点主要包括: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土地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建设计划的进展情况;房地产交易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差别化税收的征管情况;差别化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土地供应计划的落实情况,以及近期土地出让中是否出现地王,土地出让方式的调整和完善情况;执行限购的城市,其限购政策的执行和实施情况;省级人民政府对市级人民政府的约谈问责机制等。 督查组将选择省会城市和1个地级市进行重点督查,直辖市则选择一个重点区进行督查。除了听取汇报、检查数据、随机检查项目外,还将召集部分群众和房地产企业召开座谈会。督查组还将重点了解各地房价调控目标的制定依据和调整情况。 预计整个督查工作将在4月20日左右结束,相关督查报告汇总后将上报国务院,并酌情对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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