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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二手房7月起按评估价征税 旨在抑制阴阳合同
  • 2011年04月14日
  • 深圳二手房买卖按评估价征税今年7月有望推行。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目前相关方案已经上报政府部门等待批复。
      
      据相关媒体报道,国务院督查组12日来深圳调研房地产调控情况。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就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向督查组进行汇报。吕锐锋透露,深圳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征管工作,目前正加紧完善存量房交易评估核定征税的相关配套工作,确保今年7月1日起全面开展这项工作。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透露,二手房交易评估核定征税7月起实施是初步计划,但相关方案还要等待市政府正式批复。若确定二手房买卖按评估价征税,市地税部门将在正式开征前的1个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方案。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在与国土部门就细节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记者获悉,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目的主要是抑制“阴阳合同”,堵塞税收漏洞。据悉,二手房交易核定征税实施后,二手房交易或将有两种征税方式;一是按购房合同价格计征,要求证明房价属实的资料齐全、理由充足;二是对房产转让合同中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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