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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市“松绑”真相:地方政策频频微调 中央重申“房住不炒”
  • 2019年12月30日
  • 根据“因城施策”策略的指导,在一些城市升级调控力度的同时,也不乏一些城市对楼市调控政策主动“松绑”。对此,受访人士认为,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全面调控要求之下,楼市“双向调节”的特征将更为明显。当前,房地产调控最严格的时期已经过去了,未来大部分城市都有可能在人才购房、首套房信贷支持、公积金政策等方面释放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

    但毋庸置疑的是,“房住不炒”调控基调仍不会变。于12月10日-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丁建刚认为,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房地产的105字表述中,“全面落实”这四个字非常重要——“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提法,意味着调控的权限已经下放给地方政府。只是要确保结果不能大涨,当然,更不能大跌。”他说。

    地方“微调”政策频出

    临近年底,多地楼市“新政”频出。中原地产研究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1月当月,全国发布了高达72次的调控政策,去年同期只有20次;而12月还未过半,楼市已发布超过15次调控。

    密集出台的“微调”政策,凸显出浓重的“因城施策”、“双向调控”特征。记者注意到,颇为密集的“微调”政策中,尽管仍有像黑龙江这样发布“禁止房企贷款拿地、高层建到三分之二才能预售”严苛规定的城市,但“放松”已成为多数城市的选择。

    一线城市中,深圳的“微调”动作尤为密集:11月11日,深圳调整了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深圳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向媒体确认,即日起,普通住宅的标准不再有价格的规定,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均为普通住宅。这意味着满两年的二手房或可免征增值税,也在短期内刺激了深圳的二手房成交量。

    进入12月,深圳楼市再次祭出“大招”。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规定深汕合作区内家庭限购2套(包含商务公寓),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售5年等,意味着冻结了两年的深汕合作区房地产市场正式启动过渡期商品房销售工作。据记者现场调查,作为深汕合作区解冻后第一个出售的住宅项目,“振业时代花园”项目向个人出售的只有300多套房源,却有2000多人认筹。

    适度“松绑”符合精细化管理模式

    年底出现的这波“微调”,在业内人士看来并不令人意外。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江瀚向记者表示,当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正在进入调控的第二阶段,这个阶段的关键就是“因城施策”,目前看到的调控放松实质是各地微调的过程,“我觉得这样的调控是非常正常的,也真正符合精细化管理模式”。

    频繁出台放松政策的背后,有着地方政府因财政压力渐长而不得已为之的必要性,而局部市场持续遇冷,也是政策松绑的主要因素之一。

    “国家不是让‘因城施策’吗?其实在调控中承受压力的也不止开发商,估计地方政府的压力更大:现有市场没有保障,新的土地出让就更困难。”一位百强房企内部人士王军(化名)直言,“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部分城市对调控政策适当放松,也符合短期的区域发展需要。”

    另一位前30强房企人士赵海(化名)也有类似看法:“现在地方政府对楼市调控政策的调整,实际上是‘因城施策’的一个表现。调控政策叠加的效应带给市场的压力很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调整的这种意愿和动力都比较足。”

    从稳定的角度来看,楼市过快下行其实也不是当前政策层面愿意看到的。赵海认为,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稳增长”也是非常重要的考核指标。“从‘稳增长’的需求角度来讲,也可以适当的对房地产行业做一些相应的解压。”

    此外,上述“深建字【2019】198号”文件分析了11月初普通住宅标准调整的原因和后续影响。文件称,调整原因之一包括“当前我市面临稳增长压力,该政策能够降低刚需购房成本,促进合理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而调整后,“11月1日-15日新房、二手房成交面积分别比上月同期增长37%、81%”。

    “大涨肯定不是稳定,但暴跌也同样不是稳定。”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楼市调控最严格的时间已经过去,政策逐渐开始双向调控。未来大部分城市都有可能在人才购房、首套房信贷支持等方面释放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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