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未现婚前房产加名潮
- 2011年08月31日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影响仍在发酵。近日,南京出现婚前房产加名潮,记者在深圳了解到,有关婚前房产加名征税的咨询不少,但由于现行税费较高且涉及限贷政策等,大多望而止步或尚处于纠结状态。
150万的房子“加名费”约6万元 “深圳尚未见加名潮出现,主要原因可能在于加名税费已经过高。”深圳市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茂荣说。有别于南京市,深圳从来就没有过免费的婚前加名午餐。深圳婚前房屋加名属于转移登记,只能通过买卖或赠与两种方式进行。 买卖即将房屋之一半产权卖予未婚另一方,所需税费与陌生人之间的房屋买卖无异,即只要是五年以内非家庭唯一住房,必然要缴纳至少按评估价1%的个税、5.6%的营业税及相关附加费、1.5%的契税,以及登记费等。即便加名只是转让一半的产权,算下来也要缴纳房屋总值4%左右的税费,而且深圳自今年7月11日开始严格实行按评估价征税,因此上述税费一个都少不了,如系非普通住房或非家庭唯一住房,契税还要增至3%。以评估价在150万元的普通商品房计算,加名费用需6万元左右。 通过赠与方式过户加名,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缴纳受益额2%的公证费和1.5%或3%的契税,貌似比买卖方式合算,但又面临着另行转让时受赠全额20%个人所得税、5.6%营业税及相关附加费、最低1.5%的契税等,最终还是躲不过上述税费。 赎楼再贷款是更大的阻碍 然而,不止税费问题,婚前房产加名的另一大阻碍在于,如果是尚处在按揭状态中的房子,无论通过买卖还是赠与的方式加名,都必须先赎楼。如此一来,首先是需要承担一笔赎楼担保费用,一般按照赎楼金额的1%;其次再找银行贷款则属于家庭第二套房,首付和利率均将提高。“可能原来是按7折优惠办的贷款,这么一折腾就要按上浮10%、20%的利率还贷了!而且现在银行放款很难,等个两三个月才放款是很正常的,期间还要为这笔赎楼款支付短期利息。短期利息标准各银行不同,但总之是比赎楼费用本身高多了。”深圳市融安按揭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算起来确实是平白无故要多出大笔钱,既然是考虑结婚,就得以两个人的共同利益为重,所以真正这样做(指婚前房产加名)的少。”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刘素珍说。她反映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至今半个多月,已经接到了20多例有关婚前房产加名一事的咨询案例,大多并没有采取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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