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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装电梯试点已展开 数量不限
  • 2013年07月10日
  •  近日,市住建局对市政协委员蒋明年初向市“两会”提交的促进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案给予答复。该局在答复中还透露,将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制订和修改完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办理程序、优惠政策、物业费用增加标准等办法,解决目前加装电梯存在的法律和政策障碍。

     

      公式 增设电梯方案将及时向社会、业主公开

     

      据了解,市政府在《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2012-2013年)》中提出,2013年,在罗湖、福田、南山三区各选一个建筑质量较好、配套设施齐全的老旧住宅区进行增设电梯试点。蒋明建议,试点可先选择楼龄短的老旧商品房。

     

      市住建局表示,目前,各责任单位已安排专门处(科)室专人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积极为有加装意愿的小区业主提供政策指导,对部分具备较好实施条件的小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发放了业主意愿调查表。同时,市住建局还表示,我市未安装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只要居民意见一致、房屋条件许可、资金可以解决、条件具备的既有住宅,业主均可以申请电梯加装试点,试点项目数量不受限制。增设电梯方案将及时对社会、业主公开。

     

      48%的住户赞成加装电梯

     

      市住建局在答复中谈到一份调研报告,反映了当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过程中的一个“死结”。

     

      2011年5月,市规土委出台《既有单元式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程序》,要求建筑物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加装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市住建局对全市72个多层小区的调研发现,住户在加装电梯问题上赞成的占48%,不赞成的占34%,无所谓的占18%。4层以上的住户,尤其是家中有老人、小孩的家庭对加装电梯普遍持支持态度;3层及以下的住户多认为没有必要加装,不愿意分摊电梯安装和运维费用,担心电梯的运行噪音干扰、挤占小区空间和安装带来的房屋安全隐患等问题。全市有加装意向的小区,均无法达到“建筑物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加装单元全体业主同意”的报建要求。

     

      针对目前加装电梯存在的法律和政策障碍,市住建局在答复中表示,将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制订和修改完善旧住宅加装电梯办理程序、优惠政策、物业费用增加标准等办法,形成制度体系。

     

      允许按程序提取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针对中高层业主和底层业主之间的矛盾,蒋明认为,安装电梯经费的来源渠道只靠业主出资困难很大,能否政府出一点,物业维修基金出一点,中高层业主和底层业主按比例出一点,三点合一来推行?电梯的保养维修经费,则由中高层业主和底层业主按比例分摊。

     

      对此市住建局认为,用政府财政支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缺乏充分的民意基础,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资金将参照大部分城市做法,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业主自行筹集解决主要资金;允许按照程序提取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以及通过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进行筹措;对于单位集资房,鼓励单位出资增设电梯。在费用分摊上,引导住户按照使用电梯的实际情况,多用多出,少用少出、不用不出,对于底层业主采光、通风有影响的,进行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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