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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小产权房”将分类处理
  • 2013年12月31日
  •  导语:据悉,根据《通知》的要求,市查违办将对全市在建、在售违法建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掌握全市建设、销售违法建筑的基础数据并分别进行登记造册。对在建、在售的违法建筑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坚决拆除。对市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案件、全市范围内建设销售的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集中公开曝光。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向同级公安机关进行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公职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的,将向同级监察机关进行移送。
      
      据悉,深圳经历了1992年和2003年两次大规模城市化,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升,但也为众多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所困扰。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2010年,我市完成了对全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全面普查工作,掌握了我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数量以及分布形态,建立了全市违法建筑一张图。按照“先易后难、单项突破”的原则,我市先后在包括城市更新政策、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1+6”文件等对《规定》进行了贯彻落实。我市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将实现从单一业务领域的试点过渡到综合试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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