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落实经营性土地出让制度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指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容忽视的深层次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国土资源部称后续政策监管力度更大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对全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专项执法检查的结果显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还有五个深层次的问题尚待解决。一是经营性土地出让制度还缺少具体的操作规范与之相配套;二是少数市县仍以“招商引资为名,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确定土地使用者、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和地价;三是有的地方不按规定公开经营性土地出让信息或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四是有的地方在经营性土地出让中存在假招标、假挂牌、假拍卖或陪标、串标等问题;五是极少数领导干部仍通过打招呼、批条子等形式违规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出让。
此间,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日国土资源部正在加紧拟定针对经营性土地出让的一系列配套政策,以利各地操作。新的配套政策将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在土地出让审批程序上将更严格、更规范。今后,无论新增建设用地还是存量用地,都要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并且要明确适用范围,对商品住宅、交通、工业等不同用途的用地分别加以细化,拿出土地供应明细目录,具体界定招拍挂出让的范围,以严格的计划指标对土地市场加以控制,加大土地供给信息的公开和引导力度。同时,要重点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操作规范,细化工作程序,规范文书文本格式,并进一步加强后续的监督检查。
贠小苏要求,各地一定要认真分析市场供求状况,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土地市场需求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城市规划等,编制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其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应当统一考虑存量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量、各类用地比例和布局,特别应当优先考虑存量建设用地的可供量。应将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向社会公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据供应计划和意向用地申请情况,以法定方式供地,以利于用地者有计划地确定其投资方向和开发时间,保持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