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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土资源部将集中查处土地违法大要案
  • 2004年11月04日
  •     新华社电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要求,国土资源部日前决定,国土资源部门将集中查处一批土地违法的大案要案,区别不同情况,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国土资源部要求全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1999年1月1日到《决定》发布之日止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其中,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主动自查自纠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未能主动自查自纠或者顶风作案的,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决定》下发后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各地在对土地违法大案要案的查处过程中,对典型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处理结果,充分发挥惩戒作用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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