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2 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获悉,市住房保障署通过对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受理的 8573 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进行了核查,合格家庭共 8167 户,于即日起至 6 月 5 日,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以下简称轮候与配售办法)等规定,市住房保障署依据公安、规划国土、社保、民政、残联等部门反馈的户籍、住房、社保、婚姻、优抚、残疾等情况,对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受理的 8573 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家庭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共 8167 户家庭合格。
据了解,公示期间,申请家庭须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可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保障署申请信息校核更正。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轮候与配售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依序排在轮候册末位申请家庭之后。有关配售房源的情况,可关注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配售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