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筹,这样一个凝聚地产人独特创新意识的新名词,它的出现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现在似乎有了答案,深圳市政府明确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凡是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楼盘一律不得进行所谓的认筹活动,否则将会遭到严厉的惩罚。政府命令禁止不合法认筹的整治举动,这在深圳房地产市场发展史上是不多见的,作为深圳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它为深圳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与腾飞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时至今日,政府部门不惜“棍棒教子”,我觉得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政府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啊。
起初,某个楼盘认筹的本意谕示这个楼盘卖得很好,很多人想要去买,产品供不应求。但为了保证商品房公平、公正的交易行为,所以遵照最简单的交易法则是先到者先得,首先提前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认筹金,排列出顺序,然后按照顺序进行公开选房。这看起来似乎是合情合理,无可厚非的一种做法。但是,我们的开发商与地产代理商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将楼盘的认筹进行过分的煊染与包装,使之偏离正道走向迷途。
前些日子前往某个媒体,碰上他们正在给宝安的一个楼盘做宣传推广,有一句话是说楼盘解筹火爆,可开发商硬要改成闪电般售罄。当时我就觉得好笑,要是楼盘真有那么好卖,你们就不用投入那么多广告了。还有说某个楼盘总共才1000余套,认筹超过2000人,哎,我就不再说什么了。其真真假假开发商与代理商们都很清楚,只有那些真正想买房安居乐业的普通老百姓被蒙在火热认筹、销售迅速的假象里面。
凡事自有度,做的出头了就会被推向前台进行批判。想前段,著名地产人士半求与知名世联地产代理公司董事长陈劲松就认筹的各自看法的发表引发了业界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道,开发商和代理商当然认同认筹了,这样能够促进产品的销售,使自己的产品能够迅速售完,达到谋取各自利益的目的。但是公道自在人心,合法、合情、合理的认筹还是能够得到认可和保护的。
认筹还可以继续进行,但是此次政府的重拳出击整治给了我们深圳楼市一个信号:楼市的发展应该在政府的良性引导下才能健康发展,偏离政府路线,脱离群众实际需求的市场行为必将遭到遏制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