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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遏制开发商恶意炒房行为 将认筹“禁”行到底!
  • 2005年04月08日
  •      在全国各大城市都在为贯彻“两会”精神、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而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时,深圳市政府也于近日做出反应,在4月1日至今的短短几天时间内频出杀招,打击已呈抬头之势的炒房行为,平抑房价上涨。从政府打出的这套组合拳来看,无论是4月1日的“认筹封杀令”,还是4月4日的“打击非法炒房四大举措”,其矛头显然都明确指向了目前房价过快上涨的主要推动者—炒房一族,前者指向正式销售前的恶意炒作,后者主要指向交易发生后的投机行为,可谓招招严厉。一时间百姓拍手称快,发展商惊慌失措。

      从目前市场反应来看,由于认筹禁令涉及面极广,而且政府对于违反禁令的处罚措施也极其严厉,因此,与“打击非法炒房四大举措”相比,其引发的市场震动显然要广泛得多、强烈得多。然而,此次认筹禁令能否成为日渐盛行的炒房风的“定风丹”呢?能否彻底遏制目前市场上的售前恶意炒房行为呢?在业内尚未有研究结果时,市场却已快速给出了答案。面对政府的“封杀令”,发展商显然不愿轻易放弃曾为其募集资金和抬高房价立下过汗马功劳的“认筹”。有媒体报道称,在“封杀令”发布的第二天,便有发展商想出了变通手段,将“无证认筹”改为“不收认筹金的客户登记”,新方式仍约定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客户可享受购房优惠。另外由于政府的“封杀令”只针对无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所以一些取得证件的楼盘仍在大张旗鼓地进行着“持证认筹”活动。

      众所周知,发展商在楼盘销售之前进行认筹,其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募集资金投入楼盘建设;二是积累客户,制造抢购场面,抬升房价。如今政府颁布认筹禁令,对于无证楼盘来说,其募集资金的目的显然难以达到,然而由于发展商经过变通,仍可进行不收诚意金的内部登记排号,因此其进行虚假排号、制造抢购场面、拉高房价的机会仍然存在,炒房者仍然有机可乘。另外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来说,由于其不受禁令限制,虽然在进入实质性销售之前进行认筹会拉长其销售周期和资金回收期,导致利息和管理成本上升,但如果发展商经过衡量测算认为,通过认筹拉高房价所带来的收益大于其因认筹产生的成本,则其显然宁愿推迟销售期也要进行售前认筹。这样看来,认筹禁令实际只是迫使发展商将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募集资金和炒房行为推迟到了拿证之后,恶意炒房行为仍未能彻底禁止。因此,目前的认筹禁令对于规范市场行为、打击非法集资虽然是一剂猛药,但具体到实质性地打击“售前恶意炒房”行为方面却显药力不足。

      由此看来,要想真正彻底地遏制正式销售前的恶意炒房行为,政府尚须出台更严厉的措施,将禁令范围扩大,一方面要禁止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所有类似认筹的“拉客”行为,另一方面也要将持证认筹列入打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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