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
加强房地产市场的信息发布工作,健全市场交易管理系统和预警预报系统。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公司的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制度和曝光制度,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加强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公布全市商品房房源信息。继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打击非法炒卖房地产行为,鼓励普通商品房建设,引导市民理性购房,依法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解决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成立专门机构集中处理房地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设立专门的业务窗口。对外公布处理房地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办文指引,明确受理范围、提交资料和办文时限等内容。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切实解决房地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年内解决546特困户廉租房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进一步做好廉租房供应工作,出台解决特困家庭廉租房的实施方案,在年内力争全部解决我市2004年底前登记在册的546户特困家庭的廉租房。
安托山片区将建经济适用房
大力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妥善处理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化转变时期的遗留问题,做好安托山片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工作,力争工程项目在今年内动工。
解决房地产初始登记问题
加快出台有关规定,坚持特事特办,着力解决单位已经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员工符合房改条件且已与单位签订房改购房合同并交清房款,但因原产权单位已被注销、撤销、吊销等原因导致员工无法办理房改手续等问题。
物管收费要进行公示
会同物价部门,在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覆盖区域开展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收费公示工作。公示的内容为物业管理企业的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监管机关电话等,切实维护业主和房屋使用人的合法利益。
居委会用房要尽快移交
支持各区的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固本强基工程,督促开发企业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落实特区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建设的配套用房的移交工作。
修订《公众信息咨询系统》
修订《公众信息咨询系统》。方便各类信息的查询,实现所有业务表格都可从网上直接下载,逐步扩大“网上申报”的业务范围。规范咨询信访和投诉电话,继续开展“直通车”、“绿色通道”和现场办公等系列便民利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