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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解七部委检查组巡察八省市房地产检查报告
  • 2005年07月28日
  •     地产江湖似乎永无安宁,争斗暗涌之处,也仅是流于表面的平静。宏观调控初显成效,七部委房价检查组迅即展开八省市检查。

      7月23日,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了该检查小组的“百页报告”全文。

      追溯5月30日至6月11日,由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组织的检查组,对北京、重庆、河北、山东、安徽、江苏、湖南、湖北等八省市进行了“关于做好稳定房价工作情况”的调研,随后拟定了这份包含8个子报告的“百页报告”呈递国务院。这份报告一致被业内人士认为是中央下一步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基础信息依据。

      那么,除了报告内容本身的信息价值之外,它会给房地产调控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各地争相调整住房结构

      检查组兵分四路潜入各省市。

      6月6日至9日,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带队,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吴海洋、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沈建忠等组成的第二检查组来到山东进行调研,剑指济南、青岛。

      6月6日至10日,由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带队,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等组成的第四检查组奔赴重庆、湖南。

      记者在山东省的检查报告部分看到,山东省已对七部委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针对性地制定了具体措施,特别是在住房结构调整方面。

      从报告内容也不难看出,山东省在调整住房结构中采取的主要手段,就是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供应和产品供应。山东省2005年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将达到600万平方米,仅青岛市今年开工在建经济适用房就将达到230万平方米。

      为此,山东省将带着这样一个目标上路:着力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确保占住房供应总量的80%。

      在用地方面,报告显示,2004年,山东全省住宅开发供地6090公顷,同比增长47%,其中普通商品房供地5595公顷,占全部住房用地的92%,今年第一季度,住房用地供应670公顷,其中普通商品房供地458公顷,占全部住房用地的68%。并计划在2005年、2006年从土地储备中拿出1000亩土地,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而2005年全省下达经济适用房用地计划1118公顷,同比增加144%。

      由于此次行动是对“国八条”执行情况的检查,而在“国八条”中就有两条是针对房地产的结构性问题所制定的政策,于是,其他几省市也和山东省一样“应势而动”。

      湖南去年经济适用房的竣工面积是328万平方米,今年的建设规模也将和去年基本持平;武汉在确定今年将建设20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基础上,又追加了100万平方米的建设计划;安徽今明两年全省开工建设普通商品房40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400万平方米,并且在2005年计划增加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商品房土地供应933亩。然而,各地政府在调整房地产结构期间所遇到的问题,也在这次检查中暴露无遗。检查的最后一站——北京就是典型。

      6月9日至13日,由财政部部长助理王军带队,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戴柏华等组成的第一检查小组对北京市及海淀、朝阳、昌平区进行全面检查,而经济适用房“不经济”的现象引起了检查组的关注。

      从检查小组对北京市最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回龙观文化居住区的检查情况来看,该居住区在三期至六期的户型中,80-130平方米的户型占90%以上,朝阳区百环家园经济适用住房户型也在70-139平方米之间。如果按照建设部等四部委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那么,回龙观和百环家园的经济适用房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经济”,同时,经济适用房还存在销售环节把关不严的问题,很多房子实际上卖给了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买家。

      “不解决好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它就可能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毒瘤”,一位房地产开发商说,经济适用房的规范已刻不容缓。

      “梯度消费是所有商品市场普遍存在的。在住宅市场中,是先保证富人住房,还是保证中低收入群众住房,不仅是简单的消费观问题,而是关系社会、经济稳定的大问题。”一位检查组成员向本报坦言。他认为,产品结构是市场需求决定的,也是企业自主行为,“但国家实行的是土地用途许可制度和规划许可制度,政府根据规划,调整用地性质和严控土地用途,就可以实现对商品房结构的调控”。

      宏观调控初期的新“房地产热”

      各地房价的情况是此次检查的重头戏。然而,除了湖南、河北显示出房地产投资趋缓、房价平稳的宏观调控效应,其他六省市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房地产热”的势头,其中,江苏、湖北及安徽情况比较严峻。

      6月2日至7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带队,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副司长龙岳辉等组成的第三检查小组来到江苏,对江苏省及南京市、苏州市进行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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