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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者做不了房价的"主" 政府与各方利益在博弈
  • 2005年09月02日
  •     房价高低一直是敏感话题。与老百姓盼望楼市低价的执着相比,政府部门在房价问题的态度上,总显得模棱两可。

      据报道,8月30日,在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会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指责一些房产商为追求高利润不建普通商品房,散布房地产“冬天”等言论,甚至公开曲解中央调控政策,借助个别媒体误导消费者。他强调,开发商要自觉服从宏观调控大局,努力提供适应多数家庭购买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这条消息让人欣喜:建设部长对房地产业的高额利润及房产商哄抬房价的做法心知肚明,并明确提出建设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住房要求,房价降低有望。  

      然而另一条消息却意味深长:近日,建设部临时组织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中开发商占绝对多数,形成“在目前房地产政策、市场环境下,取消房屋预售制不现实”的“压倒性”意见。随之,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明确指出,国家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理由是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立的一项制度,从十多年的实践看,适应中国国情。建设部的这次声明,缘于央行建议取消房屋预售制的报告。  

       两会相隔不到一周。看来,在事关房价升降的问题上,政府内部的声音并不统一。  

      公众的意见却与建设部的声明大相径庭。搜房网站同期推出的调查显示:85%以上的购房者认为央行的建议应立即实行。很明显的事实是,取消期房制,不仅能减轻楼市风险,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让购房者避开其中存在的种种陷阱,而且从长远看,将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建设部的声明,被认为没有从普通购房者的立场考虑问题。  

      在成熟的市场条件下,楼市价格本应由市场说了算。但是目前,中国的房地产业并没有真正市场化,与财政收入、GDP增长、权力寻租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使得房屋价格无法完全由供需关系决定,更使得政府在对房价进行调控时,处于一种利益权衡的两难境地。  

      老百姓对高房价怨声载道,但房地产商的声音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又至关重要。随之而来的结果便是:房价不是买卖双方博弈的结果,而是政府部门与各方利益的博弈。此时,政府部门已不仅仅是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者,同时是其中的利益人之一。这样一种身份,有可能使各种监管手段和调控措施取向不一致。  

      有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03年,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为9100亿元。而在1998年,这个数据不过区区67亿元。同时,在整个房地产建设、交易过程中,政府税、费收入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到40%左右。如果再加上占房地产价格20%到40%的土地费用,地方政府在房地产上的收入约占整个房地产价格的50%到80%。  

      同时我们看到的是,低收入阶层的老百姓,在经济适用房发号现场几天几夜苦苦地守候,一些购房者为买房负债累累。市场经济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再正常不过,起决定性作用的,往往是博弈中的强势利益集团。房价问题同样如此,在博弈的过程中,普遍购房人没有决定权,说明他们现在仍然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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