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非要人人都买得起吗
——关于住房消费政策问题的思考
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把高昂的房价涨势降下来,挤出多余的泡沫,让中国的老百姓能接受得了,这当然是没有错的。然而有人呼吁,“房价应当降到中国的老百姓人人都买得起”。看到这则消息,我不禁哑然。政府的住房政策当然是保障公民的居住权,实现“居者有其屋”。但是“居者有其屋”决不等同于“居者有房产”。任何时候、任何地区,“置地购房”都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而言,定要经过相当长时间不懈地努力才能实现。“人人都能买得起房”的目标定位是否脱离我们国家的实际太远?要知道,在这个地球上,即使最发达的国家,也不可能做到“人人都能买得起房”啊!
为了实现“人人都能买得起房”的承诺,全国各地正在大力推行经济实用房的住房政策。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又是一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视政策。考虑到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历来持不以为然的态度。这是源于历史的教训。一味强调经济适用房建设,甚至不顾各地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强制推行,将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一是把政府又推向了市场:为了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又要组织人力财力,又要介入具体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活动。且不说由此而增大的社会管理成本,单从“大社会、小政府”,这一社会改革的目标来看,不是在走回头路吗?二是危及社会公平机制的建设:经济适用房制度的推行,势必把社会成员分为两类,一类可享受经济适用房,另一类不可享受经济适用房。且不谈判定的标准难以拟定,即使有了标准,在具体实施这一政策时又由谁来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弄不好的话,不是又要制造出一群手握大权的特权者吗?过去的年代,在各个领域实行的双轨制所造成的问题,引来的教训还不多吗?本次新政规定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利润率不得超过3%,在操作上也存在具体困难。影响商品房成本的因素很多,开发商的开发成本由谁来控制?政府控制得了吗?经济适用房政策最关键的要害就是把原本应当直接付给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补贴,通过开发商之手转交了。而整个过程又无法监控。其实际效果是要打折扣的。
“居者有其屋”可以通过提供廉租房和直接提供住房补贴的形式来解决,这种做法在广东省、香港地区已经很成熟、很成功了。在公民的住房消费政策上,为什么不现实一点,鼓励先租后买,有条件再买?在住房供应机制上,为什么不把较多的精力放在廉租房和住房补贴机制的建设上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