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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经济适用房说法是讹传 廉租房不会取代
  • 2006年08月08日
  •    “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被取消”的说法并不确切。昨天(7日),建设部相关人士就此问题表示,目前,我国的廉租房不会取代经济适用房。

      建设部相关人士称,真正切实的做法是将在经济适用房政策中添加经济廉租、限价房等新内容,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多层次性。廉租房适用于低保人群,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在我国的住房制度保障体系上,属于不同层次、满足着不同人群的需求。

      该人士表示,认为“廉租房将不会取代经济适用房”的理解是对目前我国住宅市场将逐步从“销售为主”到“租售并举”过渡的一种误解。由于目前我国二手房的租赁市场还远远不够发达,目前,建设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从而扭转目前社会上存在着的“重买轻租”的局面,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多层次性。

      昨天,原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主任聂梅生(聂梅生博客,聂梅生新闻,聂梅生说吧)也向记者表示,经济适用房从单一形式逐步向经济租赁、限价房等多种新形式过渡,这将有一个过程,也是一个长远趋势。从长远来讲,这种变化的过程是将经济适用房政策在原有意义上注入新的元素,在原有基础上添加经济廉租、限价房等内容。聂梅生举了个例子,“原有的经济适用房是个壳,我们现在是往里面添加新的内涵。比如,目前,北京已经推出的限价房就属于这种性质”。聂梅生表示,这些政策将会在今年下半年逐步出台,而这种变化的目的也是为了构建一个更完善的住房制度保障体系,而不是厚此薄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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