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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部要求各地须上报3个房地产违规典型案例
  • 2006年09月12日
  •     房地产商炒卖房号、哄抬房价、囤积房源;房地产经纪人员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看房费,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都将被严肃查处。

      记者昨天(11日)从建设部获悉,从9月起,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6大类22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

      建设部要求,各地区建设、发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在9月份建立并公示专门针对专项治理活动的举报投诉电话,保持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将把各地的投诉电话汇总后在网站上公布。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将向社会公示。建设部要求,今年11月底以前,各地要上报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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