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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新规短评
  • 2007年01月22日
  • 事件: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以扭转目前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现状。我们对此评论如下:

    通知内容:

       细化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 %以上, 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 %,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 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 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 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评论:

       1、政府调控房地产的思路十分清晰,一方面增加普通商品房、中低价、中小户型商品房的供应 量,另外一方面,抑制高档商品房的供应和需求,这个政策就是对高利润率商品房项目利润的调整,减少开发商的利润,提高政府的税收;政府也许认为目前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率普遍较高,按实际征收会提高税收总额,另外也可以抑制房地产开发商过高的销售价格和过高的获利水平。

       2、对企业的盈利影响有限,原因有二,一是大部分开发商目前拿地成本较高,所以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不高;二是该税项为地方税,所以各地方执行起来仍然难度较大,另外如果实际清算获得的增值税总额低于按销售额预征,则税务局可能仍改变税收办法。

       3、对开发项目利润率较高的公司影响较大,换句话说对土地储备较早的公司影响较大;

       4、总的来说,对房地产公司的利润的负面影响大致为5%~10% 之间,个别企业影响在10%~20%; 对NAV 的影响,短期来看,大致降低NAV5%~10%;

       5、会鼓励开发商向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转移(抵扣计算方面的20% 优惠政策)。

    这两年主要的政策汇编:

       抑制供给:土地紧缩政策;信贷紧缩政策;严格税收征管;征收土地增值税;加息、提 高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以土地抵押贷款;90 平方米70% (短期);提高外资 进入门槛;

       抑制需求:二手房交易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契税提高;期房限转;外资购房限制;首 付款提高到30%;第二套房首付提高到40% ;购房按揭贷款必须低于月收 入50%;

       增加供给:存量土地不开发两年收回;增加中小户型项目比例;经济适用房90.平方米 以下;增加中低价商品房供应;

       规范市场: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招牌挂;规范外资投资房地产和限制外汇 购买房地产;规范银行信贷管理。

    计算增值税方法:

       土地增值税一般可以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即:计 算土地值税税额,可以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 速算扣除系 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2、 增值税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 1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3、增值额超过 扣除项目金额 100%,未超过 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 额 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 5%、15%、35%分别为二、三、四级的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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