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局一位官员在春节前透露,全市目前约有20平方公里闲置土地,其中至少有7平方公里房地产用地在“有背景”的开发商手中囤积超过两年未开发,执法部门无力回收。这7平方公里的闲置土地已相当于深圳近年来每年新批准的房地产用地总量。业内人士认为,深圳开发商闲置土地严重一直是深圳房价涨幅领先全国的一个
重要原因。
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报告,报告显示今年1月,深圳房屋售价以10.2%的增幅稳居全国商品房售价的首位,远高于全国5.6%的上涨水平。报告同时显示,深圳1月份二手房的成交价和去年最后一季度的商品房售价涨幅都排在全国第一位。
近日,广东省房协市场研究部、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建设经济管理与房地产研究所、省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联合发布《2006年度广东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报告指出,2006年,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比2005年加快11.9个百分点,是近十年来增速最高的一年;2006年,广东商品房屋销售广州、深圳两市平均房价分别为6545元和9384元,同比增长22.4%和25.3%。
开发商:闲置土地有客观原因
一位小房地产开发商一再向记者强调,闲置土地不等于囤积土地,开发商买入土地长时间不开发很多也是被迫无奈,有其客观原因。现在开发商闲置的土地主要是深圳一些偏远地区的土地,很多地方还不通公交车,这些土地现在开发的时机还不到。近几年来,深圳全市每年新增房地产用地均控制在1.2平方公里左右,特区内甚至已连续多年未有新增土地供应。深圳现有的7平方公里的闲置房地产用地主要分布在特区外的宝安和龙岗两区。
该开发商还说,2月份全市商品房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1133元,而1月份为每平方米11000元,去年12月为每平方米9990元。但是2月份深圳市商品房总成交面积为328876平方米,成交总面积比去年12月下降了五成多。现在深圳的房价正在高位运行,销售量有不断萎缩的趋势,开发商囤积过多的土地具有非常高的风险。而且从2月1日起开始征收的土地增殖税将对低价拿地后囤积的开发商造成沉重的负担。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的一位女士向记者说明,现在很多媒体报道的深圳开发商囤积土地有很大的误导成分。2004年“8·31土地出让大限”之后,明文规定所有住宅、商用土地都必须以市场化的'招拍挂'形式进行,深圳更是早在2001年便在国内率先实现了经营性土地出让的“招拍挂”。但深圳早期出让土地的不规范给20平方公里闲置土地注入了很多的“水分”,留下了一个很大的基数。但是深圳现在的土地出让制度可能是全国最健全的土地出让制度。
深圳市国土部门存量建设用地专项调查结果公布的数据也显示,早在2004年底,全市闲置用地已达4.68平方公里,其中特区内1.89平方公里,特区外2.79平方公里。
政府:闲置土地收回有困难
去年深圳市国土房管局向社会公布了92宗土地的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这是自2004年以来,深圳共批准房地产用地435宗中第一批得以详细披露数据的地块,当时已开发完成及部分开发完成的用地只有92宗。 在这批总面积3.15平方公里的地块中,已开发完成者共2平方公里,未动工面积达1.15平方公里。超过1/3的土地在开发商手中囤积未动工。
深圳房管部门的一位官员透露,这些数据的公布是深圳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以及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尽快向社会公布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的通知》的结果。
该官员还指出,官商勾结和法律的漏洞让执法部门收回闲置土地困难,开发商能通过官商勾结进行干预和法律漏洞规避政策的限制。现行法规在具体的技术细节上很难实施,比如说开发商可以通过大面积浅度开发、分期开发等手段逃避制裁等等。
处理闲置土地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一九九九年四月份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但是该法规在操作上存在很多的漏洞。比如说在对闲置土地的定义上,该法规第二条明确规定有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被视为闲置土地: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该法规还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之前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2005年出台的'国八条'都对此有明确说明。
一位资深房地产分析师认为,官商勾结是推动房价上涨,抵制、弱化中央调控政策的根源,如果官商勾结不被彻底清除,房价在开发